法院公告 | **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市廉桥镇阳光花园小区2栋108号车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19 15:24:16 **市人民法院 关于位于**(略) 2栋108号车库的公告 **市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除外)在**市人民法院**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com/****/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市廉桥镇阳光花园小区2栋108号车库。 权利人:**市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时间:****年。未办产权登记(略)。房屋(略)。建筑面积16.39平方米。 起拍价:24(略),保证金:0.4万元,增价幅度: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5月20日起至****年6月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年6月1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略),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6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略),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联系本院刘伟,联系电话(略)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6月12日17时前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交清的,法院有权裁定罚没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略)。可通过(略),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略)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略)78c18be4PJWld9 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联系本院刘伟办理退款手续,联系电话(略) 十二、司法(略),其起拍(略)。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略)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略)4c308be4kxkdWi 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法院纪检监察室) 本规(略),请向拍卖人咨询。 业务咨询:(略),(略)(**市昭阳拍卖有限公司司法网拍辅助机构黄总,24小时接受信息咨询、集中看样)。 法院咨询电话:(略) 承办法官:(略) **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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