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鼓风曝气设备采购答疑二
海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鼓风曝气设备采购答疑二
递交时间:(略)
E(略)H02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②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时必须提供鼓风曝气系统主要设备(磁悬浮鼓风机、曝气盘)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条款中提到的“一个制造商”仅针对鼓风系统主要设备(磁悬浮鼓风机、曝气盘)的制造商。)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2020-05-26 09:(略) |
90天 |
在线递交 |
300,000元 人民币 |
15,429,503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0-05-26 09:(略) |
**市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2020-05-26 09:(略) |
(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海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鼓风曝气设备 采购 招标阶段 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本工程于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控制价告知单及控制价文件,本工程控 制价告知单及控制价文件以(略)布的为准。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 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招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2020年 5 月 20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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