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略),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应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服务的相关内容。
2.3. 应答人须提供具备自本(略)
2.4. 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近三年列入中国移动或**移动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中
2.5. 应答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2.6. 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2.7. 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
2.8.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对标的物和服务进行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略)。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比选应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满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