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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067753/(略)05-00150 -
信息分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务服务/批复 -
发布机构:
市发(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马发改秘〔(略)〕81号 -
发文日期:
(略)-05-21 10:(略) -
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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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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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关键词:
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 -
内容概述:
国网马鞍山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马鞍山星湖2(略)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函》(马电函〔(略)〕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马鞍山市和县区域电力供应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略)千伏星湖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合计30.4公里。(项目编码:(略)-340521-44-02-019321)。
项目单位为国网马鞍山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略)千伏星湖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合计30.4公里。
四、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33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3406万元,工程资本金为681.2万元,占动态投资的(略)%,由省电力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略),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工程建设及运(略)。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要按《招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略),并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办理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40501(略)0000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马鞍山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马鞍山(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