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年3月21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并邀请2位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负责人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年4月9日,****环境局**分局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经审核相关材料并根据验收组现场检查意见,一致认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的主体工程基本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港)环建表[****]****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于****年5月7日取得《****环境局关于******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港]环验表[****]11号}。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市**镇**七路3号厂房2-104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159********
邮箱:****@qq.com
******项目-最终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