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开发区长江路与众兴东路交汇处厂房(原九州彩印)配套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该工程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略): (一)工程地点:(略) (二)工程规模:拆除混凝土道路约****平方米,HDPE300波纹管C20混凝土基础约195米,HDPE300波纹管360度砂基础约****米,HDPE400波纹管360度砂基础约270米,PE拖拉管DN****米,HDPE500波纹管360度砂基础约135米,HDPE600波纹管360度砂基础约320米,UPVC300管约500米,HDPE600波纹管C20混凝土基础约80米,?700雨水检查井25座,?700污水检查井52座,?10(略),工作井2个,雨水口78个,化粪池6个,隔油池1个,消防栓7个,供水池面积约72.96m2,污水池面积约172.92m2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略) (四)质量要求:(略) (五)本项目招标预算价:(略).17元,控制价:(略).17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0%,余款待(略),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三、评标办法:(略)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略)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四)项目负责人(略),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略)息。 (五)投标企业须是:**县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成员。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22日9时00分至****年5月26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至(略)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三)到场要求:因值(略),投标单位仅能选派一名委托代理人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携带《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共**交易场所授权委托书》、《**县进场开标、评标人员健康“苏康码”信息登记表》、苏康码(手机软件)、身份证、投标文件,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七、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姜晓波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