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OBXJ(采购)-(略) 二、项目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略)婚姻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8.8万元 | 28.8万元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浙财采监【(略)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略):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略)营许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方式:已在**政府采购网上正式注册入库或已注册账号但未通过初审与终审的供应商(注册资料信息过期的应先进行更新与维护),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略)cn)线上免费获取或者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页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注册,招标文件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页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 月3日9时00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分公司开标室((略))。 八、磋商时间:(略) 九、磋商地点:(略)**分公司开标室((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建议投(略),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未在**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必须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略)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正式注册入库,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于“**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和“**县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cn)。 4、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略)。 十一、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略)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略)。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略)cn/web/site_2/(略)573.html)制作投标文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送交到(略)**分公司开标室((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为无效投标文件。 (6)(略)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十二、疫情防(略) (1)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纸质备份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人应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的监督工作,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略)、供应商及代理机构涉及采购文件获取、评分项涉及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原件、采购结果确认,以及采购合同签订等事项,应通过线上或者邮寄快递办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评审场所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完善防护措施,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王露情 联系电话:(略) 质疑受理人:张琛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地址:(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