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河街道“污水零直排”井头河等整治工程完工后排查与测量 已由 温开经【(略)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市龙湾区人民天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市龙湾区人民天河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井头河、**直河、三甲老浦、金益沥、庄泉河、天中河横河。本次排查及测量费为25万元,工期要求:(略)
3. 投标(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含工程测量)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间:****年5月25日-****年5月28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其它时间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地址:**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厂区B幢4楼)。投标人也可以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发到(略)@qq.com邮箱里,报名费直接转到支付宝帐号(略),并备注单位名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略)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略)114.25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9日 9时30分,地点为**经济技术开发区**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略)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1.60日历天上传文件-天河街道“污水零直排”井头河等整治工程完工后排查与测量项目.zip
**市龙湾区人民天河街道办事处
**华耀建(略)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