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略)
报建编号: | (略) | |||||||
报建名称: | (略) | |||||||
招标(略): | (略) | |||||||
招标(略): | **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略) | |||||
招标人(盖章): | (略)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军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招标人联系人: | 苑玉亮 | 招标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玲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略) | |||||
是否电子标: | (略) | |||||||
是否(略): | 否 | |||||||
数据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略)com) |
工程地点: | 梨园站至野芷湖站,线路全长17.35km。 | ||||||||
招标类别: | (略) | ||||||||
招标内容: | (略) | ||||||||
招标方式: | (略) | ||||||||
招标内容说明: | 工程概况:8号线二期(略),经东湖路、**南(略)全长17.6KM,设站12座,全部为地下站。 6号线二期工程起于一期工程终点金银湖公园站(不含),经金山大道止于**南路站,线路全长约7.0 km,全部为地下段。 11号线三期葛店段起于左岭站,与11号线东段换乘衔接,之前沿高新大道一路走行,止于高新大道葛店南火车站,均为地下线,设地(略),中间风井1座。 招标范围及内容:**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11号(略)交货期以招标文件为准或按业主通知时间供货。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30 | 立项批准文号: | 鄂发改交通函【2016】126号、鄂发改交通函【2019】66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19】132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略):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略)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略) 起止时间: | (略)4:14 ~ (略)4:14 | ||||||||
投资总额(万元): | 33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公告购领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购领时间及获取方法由招标代理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略)9:00 | ||||||
资格预(略): | (略) | ||||||||
(略): | (略) | ||||||||
投标报名方式: | (略)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略)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略): | (略)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略):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略) | ||||||||
公告状态: | (略)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济能力及良好的信誉。 2.家具生产厂家需取得由市级及以上家具检验机构出具的文件柜、屏风工作位的检测(略)报告。 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或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折算成人民币);若为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外汇折算成人民币),需具有家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类似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投标,按成功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略)的方式(报名网站:**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http://www.whzbtb.com/)。 (二)(略)成功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核对,资格预审结果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申请人还须将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即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至招标代理: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上述业绩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的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打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业绩真实的相关信息;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 5、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和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四)公告发布及网上投标报名时间:详见本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7:00时。 (六)原件审查及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受理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0日止,每日9:00至17:00,(略)**分公司(**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略) 地址:**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 招标代理:(略) 地址:**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16层 **分公司地址:**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联系人: 电话:027-83741470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1、详见本公告中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接收受理。 | ||||||||
(略)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略)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截止后将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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