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县自然**局委托,(略)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期 | 规划(略)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县甘棠镇镇区临青甘路 | (略) | 住宅 | 70年 | 1.5≤容积率≤2.3 25%≤建筑密度≤38% 商业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 ≤10% | 1564 | 1564 | 10万元及其整倍数 |
商业 | 40年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略)。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4日,到(略)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2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略)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支行
账 号:(略)
(2)中国光大银行**分行
账 号:(略)
(3)中国银行**市**支行
账 号:(略)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
账 号:(略)
(5)**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
账 号:(略)
(6)交通银行**新星南路支行
账 号:(略)
(7)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账 号:(略)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略)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略)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略)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0年6月22日16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幅地块挂牌报价活动截止时间至:
(略)1时00分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略)。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略),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
“双自然资条函[(略)《**县甘棠镇镇区临青甘路2#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七)(略)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省自然**厅举报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