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征土告字〔2020〕-24号-常德市武陵区荷花社区三组棚改补征建设用地项目
索引号: | CD(略)-(略)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略) | 主题分类: | 征收土地公告 |
关键词: |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略)6:51:47
常德市武陵区荷花社区三组棚改补征建设用地项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政国土字第276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荷花社区集体土地。根据《(略),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略)
二、批准时间:(略)
三、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德市武(略)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略)
(二)征地位置:(略)
(三)征地面积:(略)
五、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常政发〔201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建(构)筑物补(略)(常政发〔201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略)5〕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联系人: 周友利 谢继红 联系电话: (略) 、(略) 。办理补偿登记时间为: 2020 年 5 月7日至 2020 年 5 月 17日。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八、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拟征地告知书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九、对湖南省(略)(2020)政国土字第276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不服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5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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