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一标包)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略):**省**市高新区燕山路与**路交汇处(**市华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
中标金额: 壹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圆整(¥(略).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地点:(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方式: (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百商杰座12栋1701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按照**市(略)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略)元(含专家评审费1150元)
公告期限:(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百商杰座12栋1701,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略)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略)
代理机构:(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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