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的 **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遵****JL003 )已于****年05 月25 日13时30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917室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工期:(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略) 注册证号: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略)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略) 总分:(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工期: (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略) 注册证号: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略)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略) 总分:(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工期:(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略) 注册证号: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略)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分:(略) 中标结果公示****年05月26日至****年05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公司:(略) 地址:**市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B区23栋2单元701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