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南京市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垃圾分类先行先试服务项目进行(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垃圾分类先行先试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仙尧路9-8号姚坊门遗址公园7号楼
成交金额:(略)
项目负责人:(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山风(略)
服务范围:在南京市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开展垃圾分类,有助于提升游客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促进景区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创造优良的旅游度假环境。
服务要求:拟投放一些必要的硬件设施,主要有风格相符统一标准的细分类容器、并对现有的果皮箱及垃圾房进行改造,重新配置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景区垃圾分类运营管理,包括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日常工作人员、宣传氛围打造、日常清运等工作。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及评标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略)
评标地点:南京市麒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汇路300号公共服务平台E座5楼502开标室
评标日期:(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方式:(略)
2.收费标准: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3.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1.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略)
2.采购方式:(略)
九、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略):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平台E座5楼502室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略)】南京市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垃圾分类先行先试服务项目(发售稿).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