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小型无人机模具采购
二、主要内容
小型无人机模具1套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略),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申请人须提供最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最近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申请人须(略)(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略)。
(六)投标人须是生产商,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不具体要求生(略),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四、谈判文件发(略)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3 日(08:00—11:30, 14: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报名文件统一装订,封面须注(略),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受(略)。
五、采(略)
联 系 人: 张参谋 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