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综合楼第五间
综合楼第五间
**** |
综合楼第五间 |
其他资产 |
**** |
null |
**省公共****交易中心 |
单价 |
1.050000万元/年 |
5工作日 |
2020-05-26 |
是 |
动态报价 |
1、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4、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8、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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