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交通银行2019-1包中上海钧茂置业等4户债权清收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担保方式 | 标的(略)(人民币元) | |
本金 | 利息及费用 | |||
1 | 上海钧茂置业有限公司 | 质押 | 17,491,945.69 | 2,182,819.89 |
2 | 上海中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保证 | 27,499,999.09 | 41,253,189.83 |
3 | 上海逸平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 | 17,161,995.43 | 17,955,435.21 |
4 | 上海兰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 | (略) | 12,710,672.10 |
80,376,222.53 | (略) | |||
委托债权总计 | 154,478,339.56 |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为交通银行2019-1包中上海钧茂置业等4户债权清收。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该项目通过选聘流程,已于2019年5月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签署编号为中长资(沪)合字【(略)《一般风险代理协议》,委托其代理该笔债权的清收。现代理期已满一年,考虑到建纬律师事务所代理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取得的一定的成果。鉴于目前债权尚处于清收过程中,且建纬律师事务所代理效果良好,为化解项目风险、回收债权本息,继续委托建纬律师事务所对该债权进行一般风险代理,故本次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地址:(略)
五、公示期限:(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emai(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20年 0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