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地 块 面 积 (亩) | 土地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起叫价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 **县307国道北侧 | 5.78 | 工业 用地 | 50 | ≥1.0 | ≥40% |
≤10%
| >8,≤25 |
92.48 | 92.48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
[2020]79号 | **县307国道北侧 | 1.66 | 工业 用地 | 50 | ≥1.0 | ≥40% |
≤10%
| >8,≤25 | 26.56 | 26.56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5月28日至 2020年6月17日****交易中心****中心受理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8日至 2020年6月17日****交易中心****中心受理处向****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竞买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及地上附着物价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20年6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及地上附着物价款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及地上附着物价款按规定交****交易中心****中心指定账户后,持交纳凭证****交易中心****中心受理处向****办理竞买手续。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交易中心****中心;拍卖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地上附着物评估价格为4.859814******社****建设部分),其余部分由竞得人和所有权人协商解决。
2、[2020]79号地块地上附着物评估价格为5.69142******社****建设部分),其余部分由竞得人和所有权人协商解决。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中心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1****616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银行账号:196********001962248
开户行行号:314****06017
****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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