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18日 采购日期:2020年5月28日9:30(**时间)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路372号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学校 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梅山中路57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农业农村局分配培训任务。 成交金额:玖拾捌万伍仟元整(985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治国(组长)、何流、朱明凤、杨立新、朱贤东 采购人:**** 地址:****园区****创业园综合楼十三楼 联系人:陈茂娟 电话:136****651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园区****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3室 联系人:汪滢 电话:138****0963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园区****创业园综合楼16楼,联系电话:0564-****8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0201_****589.html 2、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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