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顺园新村379幢3(略)1室 | 标的编号 | 3204012020521787(略)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05-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6-09 17:(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顺园新村379幢3(略)1室 | ||
房屋权证建筑面积(㎡) | 127.36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宗地面积86771(共用) | |
使用期限 | 2088年6月14日止 | 权利性质 | 安置房 / 出让 | |
房屋用途 | 住宅/商住 | 房屋结构 | 钢混 | |
所在层数 | 30层/34层 | 房屋户型 | ||
租赁情况 | 无 | 抵押情况 | 无 | |
装修情况 | 毛坯 | 配备电梯 | 有 | |
欠费情况 | 本次竞价标的如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在标的交付前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 |||
配套、环境、交通等 | 房产所在小区**薛冶路,南至瀛平路,西至建业路,北至丽园路。小区周边超市、菜场、医院、学校、银行、公园配套设施齐全;周边公交线路有59、47、45路;附近有薛家幼儿园、薛家中心小学、薛家初级中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价(元) | 12103(略)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房屋现状以现场看房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看房时,认真查验,谨慎选择。 2.竞价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款。 3.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4.竞价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略)及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略)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竞买人需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人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切勿轻信任何虚(略)。 |
转让方承诺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
注册地址 | ||
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批准文件名称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略),并承担由此产生(略)。 3.竞买人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n)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12103(略) | |
成交价(略) | 1.本次竞价标的买受人原则上予以一次性付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可按成交价的97%结算。 2.如资金不足可通过银行商业贷款方式支付,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竞买人在报名前应确保其贷款资格已通过银行审核。首付款比例按银行有关房贷要求规定执行,但最少不得低于成交款的30%,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核为准。如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余款,受让方应在产权过户前补足首付款。竞买(略),应自行前往银行了解个人贷款资信、贷款额度及房款首付额度,否则成交(略)。 推荐贷款银行: 江南银行薛家支行,联系人:(略) 农业银行薛家支行,联系人:(略) 邮储银行新北支行,联系人:(略) 中国银行薛家支行,联系人:(略) **银行新北支行,联系人:(略) **银行新北支行,联系人:(略) 建设银行新北支行,联系人:(略) 3.竞价成交后,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逾期付款,将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贷款付款的买受人应持续督促银行放贷,并确保余款于取得权证之日起90日内交入(略)指定账户,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账,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5.银行贷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价标(略)。 7.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略)03。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1(略)0.(略)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06月09日17:(略)止,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 ||
处置方式 | 1.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房款,须在《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且标的过户完成后退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后,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2)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成(略) (3)买受人(略)。 3.买受人出(略),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买受人放弃标的。买受人放弃或视作放弃标的,该标(略),如成交价款低于(略),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买受人补足差额。 | ||
标的交割 | (一)标的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需银行贷款的为首付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过户所需资料至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付款收据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次竞价的房产过户,由(略)推荐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过户代办费用; 2、在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3、买受(略) 4、转让方房产过户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方式:(略) 地址:**市新北区薛家镇黄河西路268号。 (二)标的交割: 1、房屋成交款(含贷款部分)及服务费全部付清、房产过户完成,买受人与(略)(1.6元/㎡/月),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由物业公司配合验房; 2、买受人凭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费用的缴费凭证与转让方办理房产交割手续,签署《资产交割书》。 |
申请程序 | 现场展示 | 1.时间: 2020年05月27日9时至2020年06月09日17时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统一组织查看,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2.地点: 标的所在地 | ||
报名时间 | (略)7时 | |||
报名手续 | 1.意向竞买人应按照公告要求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市公共**交易平台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注意事项 | 1.本标的可通过房屋居间人进行竞买; 2.竞买人如通过居间人参与标的竞买的,该居间人须为与中心签定**协议的居间人; 3.本标的除中心收取的服务费外,居间人不得向竞买人收取其他费用。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0.30万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9:55-(略)9:55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交易价款的 1.2 %,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略)仅向买受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略) | ||
技术支持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市锦绣路2号1-1号楼623室 | |||
其他 |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