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9
关于******汽车用海绵切割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一、项目名称:**汽车用海绵切割产品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滨****工业园安港一路国安** 132 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单位:**绿水****公司
五、项目概况:****(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市滨****工业园安港一路国安** 132 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制造。为了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建设单位拟租用**市**新区兴****公司现有闲置厂房**汽车用海绵切割产品加工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 1140 ㎡,建筑面积 1330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4%。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汽车用海绵切割产品 200 万套。
六、环保措施:
1、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劳动定员 10 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内污水管网,经管网排入中塘污水处理 站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实施后,根****生态环境局《关于******汽车用海绵切割产品加工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2、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室内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油类物质泄露进入地下可能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油类物质、海绵(PU 泡沫)遇明火、高热发生火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6、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七、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九、发布日期:2020-05-29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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