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9
****停车场监控视频设备进行集中采购,现在集团平台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场监控视频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城发招[2020]58号
二、项目招标内容:智慧停车场监控视频设备,视频存储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和与**市智慧停车系统对接等。
三、工期要求: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停车场基础建设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与**市智慧停车系统对接工作。质保期:不少于2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中标人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安装调试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备采购总费用不超过7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约定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视频监控、视频存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与智慧停车系统对接、附属工程及配套材料、税费等,中标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投标文件包含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技术方案及说明、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投标报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参加开标会。
七、相关要求:设备采购清单相关要求与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八、定标原则:符合以上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果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以提供投标人业绩单项金额最高的排名靠前。
九、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审定后,作为废标处理:
1、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函、投标报价总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工期(供货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供货期)的;
7、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8、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9、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的;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2、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超出了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十、报价截止时间:投标人于2020年6月8日( 周一 )15****集团 三号楼三楼 开标室并参加开标会。
十一、其他:投标文件送达时请将相关文件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钟工0714-****780
****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