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黄河**段船舶、码头、水上应急监管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略)委托,(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略)黄河**段船舶、码头、水上应急监管系统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略)黄河**段船舶、码头、水上应急监管系统维护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隶属品目:(略)
4.隶属行业:(略)
二、项目内容
包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一包 | (略)黄河**段船舶、码头、水上应急监管系统维护项目 | 项 | 1 |
三、项目总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略)。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略)。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略)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4)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无需缴纳税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5)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获取(略)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略)至(略)
磋商文件起售时间:(略)
磋商文件止售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11楼开标 七 室 {**路石油大厦对面(**巷 1 号)伊真大厦}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供应商可登陆**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在线自行网上下载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在线自行网上下载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略)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11楼开标 七 室 {**路石油大厦对面(**巷 1 号)伊真大厦}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略):**省**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南路107号第13层0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略)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或(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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