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治超站预检渠化、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检测系统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县治超站预检渠化、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检测系统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公告名称:**县治超站预检渠化、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检测系统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杨会生 | 采购人联系方式:158****8799 |
代理机构全称:**** | |
代理机构地址:**市**中路31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2-****275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亮 |
受理质疑电话:0312-****275 | |
项目联系人:王建亮 | 联系方式:0312-****275 |
传真电话: | |
首次公告类型:招标 | |
首次公告日期:2020/5/13 0:00:00 | |
更正事项:1、在参数上对以下两点进行修改,并放宽相关要求: (1)石英式称重传感器:规格:(长×宽×高)1750/2010 mm×78mm×84mm。 (2)为保证系统兼容性,称重显示控制器须与称重传感器选用同一品牌。 2、因参数发生变更,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对原开标时间“2020年6月8日15:00”进行顺延。 | |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参数中: (1)有关石英传感器和窄条传感器的规格尺寸要求作如下修改:石英式称重传感器:规格:长:≥1750mm,宽≥70mm,高≥80 ;窄条式称重传感器:规格:长:≥1750mm,宽≥70mm,高≥80; (2)称重显示控制器须与称重传感器选用同一品牌的要求,修改为:采购的高速动态称重设备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称重显示控制器(俗称仪表)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强制监管计量器具目录中的器具,且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即可满足该项参数要求。具体详细见国家质量监管部门下发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2、开标时间顺延至2020年6月17日9:00,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调整参与开标会的计划,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更正日期:2020/5/29 8:29:56 | |
备注:注: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本公告一经发布,默认为各潜在供应商均已收到该公告,如因供应商自身问题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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