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北大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类及康复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投标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5) 血液分析仪和电解质分析仪可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略)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M(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略)
10、合同履行期限:(略)
11、项目联系人:(略)
12、电话:(略)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05-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6-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报名所需资质材料1. 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 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电子章)。我们将在****年05月29日至06月05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7:00:00至(略)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略)。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略)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略)cn;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略),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可以无(略)(2) 无线3G或4(略)(3) 开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 纸质投(略)(5)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均需加盖公章);(6) 携带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疫情期间:开标场所防控要求和进入开标场所人员的健康要求如下:即按本市相关规定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37.3℃,必须佩戴口罩,随申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开标室,否则由此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送达或者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略)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青浦区沙埭浜路32号207室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 |
邮编:(略) | 邮编:(略) | |
联系人:凌戴红 | 联系人:(略)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传真:/ | 传真:(略)/httpget/zb_xm_uploads/(略)/(略)_568.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