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略):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具有(略)。】。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略),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略)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修订)》须禁止**的。2.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款规定的情形。
2.5 应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系统集成、技术开发、通讯设备、计(略)其他经营范围。
2.6信誉要求:应答人须提供材料证明: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其他企业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存在重**全生产事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比选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其他要求: (略)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