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有限公司 |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略)] | ||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文件签报处理单 | ||
华泥琼请字(略) | ||
(略) | ||
**省**县石碌镇 | ||
**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略),同意贵所(略)。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略)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略)。
业务投诉受理部门与联系方式**交易所(略)
地址:**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联合交易园区**交易所集团大楼,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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