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永嘉2019-2020年度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温州永嘉2019-2020年度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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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永嘉县供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19-2020年度10(20)千伏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全县电力的负荷增长,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与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温州永嘉2019-2020年度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略)-44-(略))。 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永嘉县供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永嘉县。 三、项目拟安排10(20)千伏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32项,计划建设改造10(20)千伏线路326公里,增容及新建配电容量53.1兆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16460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统筹解决。 五、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和节能: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消防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严格执行“三同时”。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抄告单[2018]373号(温电基[2018]414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略)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国网浙江永嘉县供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永嘉县供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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