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7448
传真:029-****3556
通讯地址:**市**区东关街4****环境局**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消防器材生产项目 | **省**市**区相桥街办任家村 | ******公司 | **** | 项目租用标准化厂房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成品区、原料区、机加工区、半成品区、焊接区、喷粉区以及办公区等功能分区,建设固化面包房一座,主要产品为不同规格的消防箱。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喷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中表面涂装中规定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运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时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故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焊渣、回收塑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