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滩镇湖景村幸福院修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滩镇湖景村幸福院修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略)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略)
3.投标人资(略)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略)(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个; 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略)(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到(略)(**县瓷城花园47幢1单元702室)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用2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1535960585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略)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略),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前(**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略)(**县瓷城花园47幢1单元702室)开标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略)(http://(略)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县瓷城花园47幢1单元702室,邮编:(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