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征迁工地人民路9号地渣土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区**征迁工地人民路9号地渣土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1日
采购日期:2020年06月01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园区科创大厦8层
成交金额:15.80元/m?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三里淮河四巷西侧16号
成交金额:15.89 元/m?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道东大街190#畜产公司院内58号
成交金额:15.95元/m?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红军、韩健民、吴艳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西关街道磬云大市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87****6399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200号和地蓝湾12****广场2101-2108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1276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414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2020 年 06 月01日至2020 年 06月 0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路200号和地蓝湾12****广场2101-2108,联系电话:158****127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
****
2020年06月01日
附件:
????项目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