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结果公示
2019年**省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根据《**省强化大数据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苏经信软件〔2018〕498号)关于“创建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的工作任务,我厅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工作。根据《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规范》,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等环节,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联系电话:(略)(业务咨询)、(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省工业和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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