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一)项目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一)项目
中国神华煤(略)(一)项目
资产描述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提交《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同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期前一个工作日15: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意向受让方须现场了解标的清运范围、顺序(以转让方解释为准)。清运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3、意向受让方应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并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签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工作,同时将标的提取履约金人民币2万元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须提交附件所列并签字盖章后的《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5、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同意自行负责在现场整理及运输等全部工作;(2)同意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在卖方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存放地点提货,称重,并要负责维护、清理现场。(3)同意负责货物整理、提运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与卖方无关。(4)同意废铁计量以转让方汽车装卸站台称重为准。(废弃物、垃圾不计量)。(5)在合同约定期限将标的从现场提走,逾期未完成提货,将视为违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扣除。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废铁约600吨(1500元/吨),标的为现状转让,过磅交接。在未来交接过程中,如过磅后的实际重量超过600吨,则受让方应按照(实际重量的超额数量×实际成交确定的单价)补足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低于600吨,转让方则按(实际重量的差额数量×实际成交确定的单价)退还至受让方的指定账户;2、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成交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本次转让的标的货物一旦中标,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提货期内完成提货,逾期未完成提货,我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受让方交易价款;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确认书,踏勘后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吴中星 电话:(略)。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其他附件 | 附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一)项目—处置清单.xls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一)项目—处置清单.xls , 中国神华煤制油(略)(一)项目—承诺函.pdf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一)项目—承诺函.pdf , 中国神华煤制(略)(一)项目—(略).docx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一)项目—现场踏勘管理办法.docx | ||
项目负责人 | 李培 | 联系电话 | (略) |
会员 | **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会员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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