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省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和灾备中心改造工程 已由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基础函[****]****号、川发改基础函[****]8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路网呼叫系统升级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函[****]****号、川发改基础函[****]8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市**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118号(省大件管理处原大件收费站)、**市**驿区绕城东服务区((略))。
(略)万元,**省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和灾备中心改造工程信息化工程路网呼叫系统升级项目。
2.3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省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和灾备中心改造工程信息化工程路网呼叫系统升级项目,包括****路网呼叫系统升级改造,包括设备、用户数授权(License)等的采购与实施工作。
2.4计划工期: (略)
本项目完工验收(初步验收)后进行不少于 _6 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项目终验),交工验收合格后(略),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至采购人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12 个月。本项目的质量(略)(项目终验)通过之日算起 36 个月。
2.5标段划分: (略)
2.6质量要求:完成合同所(略),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呼叫系统的软件开发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既****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如****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可提供201(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且三年无亏损。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略)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3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略)gov.cn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略)(**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 (http://(略)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市高新区蜀都中心二期一栋4单元****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