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煤矿安全宣教及事故警示平台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煤矿安全宣教及事故警示平台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0623-(略)/01
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煤矿安全宣教及事故警示平台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略):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7:19 至 2020年06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16楼1609室(**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略)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略)
五、开标时间:(略)
六、开标地点:
(略)十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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