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略)
合同编号:44(略)-(略)
甲 方:(略)
乙 方:(略)
合同金额:(略)
金额大写:(略)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略)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略),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日常事务及行使法定职责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略),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律师函等;
2、乙方为甲方的涉及法律内容的重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访工作、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听证等),提供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审查、修改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书;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4、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可(略)
5、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依法进行的商业调查、资信调查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6、参与处理调解甲方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尚未(略)
7、应甲方的要求和委托,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磋商、调查、起草、修改合同书、出具专项法律意(略)
8、应甲方的委托,甲方委托的诉讼以及仲裁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9、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事务。
详见补充协议
2.人员(略)
律师姓名 合计(元)
李志海 (略)
郭锋
合同金额(元): (略)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0%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略)至2022年06月02日;
服务地点:广东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515;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略)。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略)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略)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略),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略)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略),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略),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略),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略),甲乙双(略)。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略)。
合同变更信息
经双方协商,对上述合同条款进行以下调整和补充。
删除条款:
增加条款:
第一条、法律服务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甲方如需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可随时联系办理。如甲方(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乙方询问,乙方收到咨询内容后按甲方要求出具口头或书面意见。
第二条(略)
在《法(略),增加:
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时提供(略)
2、甲方应如实告知与乙方的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实情况,不得(略),弄虚作假;
3、甲方如委托乙方本补充(略)时,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发授权书;
4、甲方应当按时交纳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交纳的另行委托代理事项的有关代理费;
5、乙方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甲方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法律服务;
6、乙(略),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认真、及时的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7、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服务请求。
第三条、费用
法律服务期间,以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5、6、7、8、9项应另行收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略)另行协商收费。
乙方律(略),(略)通讯、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515
地址: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汕头市龙湖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合同签订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