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略)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略)
建设(略):项目主要采用全连轧技术对企业现有的带钢生产线轧钢设备进行改造,在现有生产线基(略) 射线测厚仪和其他带钢生产线配件,对现有的起重设备、轧机设备、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液压管路等设备进行改造,采用除磷、粗轧、精轧、飞剪、测厚、测宽和卷取工艺。项目建成后能有效解决带钢产品的宽度公差大、厚度公差大、卷取不平稳等问题和提高带钢产品质量。
公众参与情况:(略)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为热轧带钢生产线装备技改项目,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环大气[(略))和《**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 (浙环函[(略))中相关标准和相关要求。2、废水:本项目层流水和浊环水系统废水排入企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沉淀池+中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全厂各用水单元,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3、噪声: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略)其修改单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其修改单的规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还应满足《关于发布(GB(略)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的要求。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市柯城(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