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基〔2018〕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0%:7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预制箱梁单梁静载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2. 项目(略)
2.1 建设地点、规模:
(略)m/2座,设南水、高栏港(枢纽)互通立交共2处,设服务区1处,批复概算38.85亿元。于2019年7月开工,2022年底建成通车。
招标内容:本项目预制箱梁单梁静载试验检测。其中:25m预制箱梁检测工程量为2片,30m预制箱梁检测工程量为8片,35m预制箱梁检测工程量为2片。
2.2 服务期限:
招标完成以及合同签订后在项目通车前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在检测结束后60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提交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2)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不得少于3个。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略)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每日上午(略),下午14(略)(**时间,下同),在**省**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来电告知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略)(投标(略),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省**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2020 年 6 月 5 日
附件:(略)
(略)
项目名称 | **市鹤洲(略) | ||
报名起止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个自然日止。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