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中心区、下村社区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采购需求论证
光明区公明(略)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要求,现将光明区公明中心区、下村社区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 (征求意见稿)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请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供应商于****年6月10日18:00(北京时间)前,通过在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 中 提出采(略)(光明) 功能点,反馈至深圳市光(略)。 联系人:(略) 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
附件: 光明区公明中心区、下村社区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GMCG(略)-A(征求意见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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