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年度道路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略)
四、 (略): (略)
五、预算总金额: (略)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略)
七、更正理由:
根据采购方要求对参数和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八、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4)员工薪资发放规范及时,近三年未发生过有关员工薪酬及权益保障方面的有效投诉”,现更正为“(4)员工薪资发放规范及时,近三年未(略)瞒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 现更正为“若有隐瞒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3)近三年未发生有责安全生产事故(2分):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2分为止”,现更正为“(3)近三年未发生有责安全生产事故(2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且企业负主要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2分为止”;原“若有隐瞒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现更正为“若有隐瞒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道路保洁班组人员安排: 三类道路****㎡/人,二类道路****㎡/人,一类18小时道路 ****㎡/人;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需固定,人员数量安排合理、分工明确。未提供保洁人员配置计划的,该项不得分;作业人员安排数量不符合招标方作业人员安排数量的不得分”,现更正为“保洁人员安排,数量充足,配置合理(总分6分):最低配置人数标项一129人,标项二132人,标项三121人,标项四105人。保洁人员安排数量达到采购方规定配置人员数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6分” 。
4、原招标文件第四部(略)㎡/人,二类道路****㎡/人,一类18小时道路 ****㎡/人标准,足额配置保洁人员”,现更正为“保洁人员最低配置人数标项一129人,标项二132人,标项三121人,标项四105人” 。
5、原招标文件中“开、投标截止时间:(略)午9时30分00秒止”,现更正为“开、投标截止时间:(略)午9时30分00秒止”.
6、招标文件中(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