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果品产业(略)(二次)补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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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柑橘种苗采购(二次)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柑橘种苗采购(二次)采购(招标(略):WSZFCG****-53)项目招标文件及公告作如下修改: 一、 将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修改为:
二、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二)条特定资格条件修改为: 1、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苗木种植(或生产、培育)、销售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市境内柑橘育苗企业。 3、投标人必须提供农业检疫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未发生柑橘检疫性病虫害的相关证明。 4、投标人必需提供农业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一条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修改为: 采购品种及规格:所需柑橘种苗繁育及调运必须符合《**市长江柑橘产业带建设(略),本次招标品种W.默科特、沃柑、卡拉。 **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柑橘容器苗采购出圃基本要求
四、取消招标文件的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第七条中第三款“(3)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对中标育苗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掌握苗木品种及育苗规模),如果情况属实,公示结束后,双方(略),如果情况不实,采购方将取消中标资格,造成损失(略)。” 五、将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等修改为: 投标时间:(略):00至(略):30(**时间) 开标时间:****年6月24日9:30(**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6月24日9:30(**时间) 六、(略)。 **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县公共**交易中心 ****年6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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