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埇桥区宿怀路与外环南路交汇处东100米 中标金额:(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略) 采购文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承诺主要业绩:(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基地 A 座 4 层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略)号)及(发改价格[2(略))标准;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 2020 年 6 月 5日至 2020 年 6 月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基地 A 座 4 层 ,联系电话:1361557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采用书面(略)(如有),公告(略)。 特此公告。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