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关于**东关中原万**A区22号楼230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06 18:23:43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7日10时至2020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l 拍卖标的:**东关中原万**A区22号楼230房产(房权证号:杞房字第(略)(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其债权债务)。房屋用途:商住,房屋建筑面积为32.4平方米, 起拍价:15.83万元,保证金:20000元,增加幅度:1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6月8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止(双休(略))接受咨询。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略) 执行案号:(略) 咨询竞拍流程及其他拍卖相关事宜:(略)(标的物详情、预约看样及过户等)。 预约看样:电话预约,集中地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场。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略),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略)。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7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账号:(略)),写缴款单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略)。 十一、司(略),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改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略),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