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比选申请人:
(略)委托(略)代理(略)2020教学器材采购项目的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比选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共1个包,采购(略)2020教学器材采购项目(详见本文件其他章节要求)
二、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招投标信息网(http://(略)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比选。
四、比(略):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年6月8(略)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略)(**省**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3.获取(略):现场发售,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比选(略):人民币500元/份(比选(略),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10:30时前递交至(略)(**省**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可搭乘地铁1号线天府三街站下)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六、(略):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可搭乘地铁1号线天府三街站下)
邮编:(略)
项目事项电话及联系人:(略)
联系邮箱:(略)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10.5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0.5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