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0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0年06月17日-2020年06月21日。
电话:0379-****3223传真0379-****3223 通讯地址:**市**区广利街**路交叉口向南130****信访局大院3楼(471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固体废弃物**化加****实验室项目 | **市**区关林路280号 | **大华****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区关林路280号,属**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公司西厂区闲置区域,建设固体废弃物**化加****实验室,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昼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卸料、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原料库,配备喷干雾抑尘设施洒水降尘,卸料粉尘自然沉降,不外排。粗碎、中碎、筛选和细碎工序设备进出口设置封闭式集气罩,颗粒物由通风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使用收集桶单独收集,暂存于******公司厂区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公司定期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