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4
编号:(略)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略),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略)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
1 | 赵洪孝 刘朝珍 | 赵勇100% | (略)GB0(略) | **县东河镇马家(略)单元4-2号 | 17.90 | 104.22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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