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法院关于**县团结豪苑2号楼3单元150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0.****.23 11:12:22 **** 关于拍卖**县团结豪苑2号楼3单元1501号房屋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4日10时至2020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自治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com/0474/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团结豪苑2号楼3单元15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6.58㎡)。起拍价:428665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8月3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法院;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宣德街支行;账号:053********00208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4-****9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4-****069 166****2115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cn) 上查询。
****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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