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JTJT-2020-DZXXCYYF-00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澄清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现有如下澄清更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3.1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略)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略),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略)。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澄清为“3.1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原招标公告“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下列要求内容(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略)@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澄清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下列要求内容(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略)@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3、原招标公告:“4.1 (5)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略)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证明,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澄清为:“4.1 (5)甲级设计资质企业和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独立投标,需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查询附件”
4、(略).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13时00分?”?
澄清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09时00分?”
5、原招标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22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