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液蜡轻重分离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液蜡轻重分离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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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液蜡轻重分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液蜡轻重分离项目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工业园大庆炼化马鞍山生产区10万吨/年尿素脱蜡装置内 建设(略):本项目以厂内现有10万吨/年尿素脱蜡装置生产的300#液体石蜡为原料,并在该装置区内新建1套3万吨/年液蜡轻重分离单元,从而精细生产液蜡产品,优化(略)。项目组成主要包括:新建液蜡轻重分离生产装置,项目配套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均充分依托大庆炼化公司现有工程等。 大庆炼化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大庆炼化现有10万吨/年尿素脱蜡装置以厂内250万吨/年常压装置常二线直馏油为原料,采用异丙醇尿素脱蜡(IUDW)工艺生产300(略),并副产-35#柴油。装置位于厂区南部,消防队与循环水厂之间。 大庆炼化现有工程配套环保措施完善,废气环保设施主要有采用清洁燃料、加热炉低氮燃烧器、再生烟气脱硫、储运系统油气(略) 根据大庆炼化2019年污染源定期监测结果,目前厂内各工艺废气污染物(包括SO2、NOx、颗粒物和VOCs等)排放均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GB(略)限值要求,氨、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求;动力站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1的相应限值要求;厂界特征污染物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标准要求。 目前,大庆炼化厂内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均在有效落实,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略)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邮编:(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略)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13号甲 邮编:(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略) 附 件:(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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