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植物、植被的保护措施 A、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范围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提前做好有效的施工组织计划,不对施工范围(略)。 B、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区设立围挡,标明施工活动区域,在人员活动(略),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C、对整治期间临时占用的植被及各种施工迹地,施工后期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在植被恢复中,严禁引入外来入侵植物,应该依照“适(略),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 D、加强洒水(略),避免扬(略)。 E、加强整治期的用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F、弃渣场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在堆渣过程中应按水保要求加强渣场的日常管理,确保挡渣墙和截排水沟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渣场区的生态环境。表土剥离暂堆场也要做好临时挡墙和截排水沟。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A、施工前对占地区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受到影响的河段提前进行水体疏导,将其中无法顺利转移的两栖动物人工转移至周边适宜生境继续生存。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B、做好爱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猎,一旦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及时上报当地林业局并配合做好救助工作。 拟审批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略)-(略)。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审批有意见建议,可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提出。如无意见,我局将在公示期届满后对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略) |